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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集博士生导师信息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22]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进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健全招生计划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1】103号)函件的具体要求,自即日起开展我校在岗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博士生导师根据附件信息采集说明要求,进行本次填报工作,现将本次博导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中的导师唯一识别码为:4115010135+工号。

二、本次采集博士生导师范围:2021年8月31日前仍指导博士研究生的专、兼职博士导师及2021年9月招生的博士生导师。

三、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2021年9月30日前具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

四、信息填报截止日期10月31日。

请各位博士生导师充分重视本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必填信息务必准确,选填信息请各位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docx

 附件2:博士生导师采集数据模板 .xlsx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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