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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准备相关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1-10-24]      

内师研发【2021】16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同学:

根据全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我校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专题会议精神,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认真做好线上教学与常规线下教学相结合的相关准备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凡本学期有教学任务且受疫情影响的教师,将启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或线上教学;对未受到疫情影响的班级,按正常教学计划开展教学。

二、制定线上教学方案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教学管理主体作用,成立线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线上教学预案及对线上教学进行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制定专业课程线上教学工作方案,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心理学院等公共课程开设学院除负责制定专业课程线上教学方案外还需制定公共课程线上教学工作方案。

三、授课要求

(一)研究生院建议任课教师使用学习通、学堂在线(精品中文慕课平台)、腾讯课堂、钉钉、微信等平台或app上传教学所用的视频、音频文件。任课教师应确定一个主要的网络平台,并在线上教学期间尽量保持一致。

(二)开展线上教学的研究生培养单位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按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原定教学执行计划开设课程,各培养单位层层落实应急教学工作任务,要明确每一门课程的具体线上教学形式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合理调整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时间安排,学习方式由在校课堂授课学习形式转变为以网络在线、师生微信群互动、师生QQ群互动、学生自主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各教学单位合理安排校内外研究生的实验、实习等需要特定教学条件的实践类课程。

(四)校外实习实践学生坚持属地原则,服从实习基地管理。对暂停实习按要求返校学生,各培养单位应做好教学安排。

(五)各学位点主任审核、把关,各培养指导分委员会主任负责监督,提前筹划部署,切实做到将授课任务安排到具体教师。

四、相关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10月24日18时前报送线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10月25日12时前报送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并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专业课教学预案统计表》。学术型研究生报培养办公室,范磊fanlei@imnu.edu.cn,联系电话:13948415050(微信同号);专业学位及公共课报公共教学部,楠玎twnanding@imnu.edu.cn,联系电话:18647967390。

(三)所有老师和学生在教学期间都要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有其他紧急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研究生院沟通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专业课教学预案统计表.xlsx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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