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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日期:2018-01-10]      

2017年12月28日上午,我校召开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云国宏教授主持。

会上,研究生院副院长穆城利对2017年下半年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申请情况作了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17年下半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研究生院院长张玉柱教授宣读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反馈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结果的通知》,并向全体委员通报了本次我校被抽检的2篇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结果。根据通知要求,提交了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建议性整改报告。委员对整改报告进行了审议并予以原则通过。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副校长赵东海教授在讲话中强调,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把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到学院整体工作中,切实加强研究生招生、培养及学位授予各环节的管理与质量监控,进一步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与实践基地建设,采取措施着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职业指导能力。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云国宏教授在讲话中指出,2018年是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的关键一年,各学院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搞好学科布局,认真谋划学科建设与发展工作,不断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推动一流学科建设。他强调,研究生教育要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实现研究生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高水平大学,更好地服务社会。

会上,研究生院院长张玉柱教授汇报了2017年我校学科建设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

根据国务院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要求,我校积极组织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工作。经过论证、筛选,最终推荐6个学科申请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推荐3个学科申请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已有5个博士一级学科和3个硕士一级学科通过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评审。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出台了《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推进一流学科建设的意见》和《内蒙古师范大学新增博士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开展了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并安排部署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终评工作。

我校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严把入口关,首次将招生计划和导师科研情况挂钩,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圆满地完成了2017年招生任务。以提升培养质量为核心,创新分类培养模式。注重提高学术型研究生创新能力,坚持开展研究生科研创新工程,继续实施研究生科研立项和科研成果奖励工作;以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能力为导向,加强实践教学,推进实践基地建设,选派研究生参加了全国教育硕士专业技能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首次全面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持续推进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研究生思想政治课课荣获全国一等奖;积极推进研究生教学改革,组织开展了教育硕士导师教学案例培训和案例立项申报工作;强化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印发了《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章程》,开展了教学督导工作。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坚持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范学位申请、论文评审、论文答辩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审”制度;2017年有2篇论文被评为第六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有1篇博士学位论文和18篇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学位论文;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适时组织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推进会,并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对相关学位点和导师进行了处理。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平台与研究生党支部建设,努力完善奖助体系,积极开展好研究生奖助、行为管理及事务工作。大力开展学术研究活动,搭建以学院为依托的学术活动平台,努力促进学术科研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的同步提高。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严格遴选标准,积极开展新任导师入职培训和教育硕士导师案例教学专题培训,开展了导师信息核查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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