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建立研究生学业预警和分流淘汰机制,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21〕44号),决定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预计于2025年6月毕业的各类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学术研究生和专硕研究生(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21〕44号),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并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有关考核程序为:
1.各学院须提前2周在学院主页公布本单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具体时间。
2.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登记”中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于考核前1周将《中期考核表》、个人专业实习实践和科研及学术活动佐证材料经导师审定后,导师在系统中对中期考核情况给出评语,提交至所属学院。
3.各学院根据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提交的各项材料,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由教学秘书在系统中录入考核意见。
4.各学院将《2024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导出打印后报至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并经审定通过后,统一报至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将考核结果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统一公布。
四、考核结果及处理
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下一阶段论文撰写及有关培养环节的工作;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考核小组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五、有关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指派专人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材料收集、汇总、管理与存档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统计应届生不合格名单、原因及往届生参加考核的次数。对于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根据文件规定,学院应做出退学处理,在网上公示后,报送研究生院。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将《2024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及《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名单》纸质版材料于2024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其中,学术型研究生考核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并将电子版发至yjscxwk@imnu.edu.cn;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并将电子版发至twnanding@imnu.edu.cn。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