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师研发[2016] 3号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寒假将至,为保证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寒假教学时间总体安排在2016年1月18日至31日,累计授课时间不少于2周。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具体上课时间。
二、201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安排论文指导工作,2014级、2015级研究生根据教学安排开设部分专业课程。
三、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安排授课计划并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研究生有关授课事宜,切实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四、各单位须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开设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于1月17日前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行政楼429室)备案。若本次不安排教学工作,也需提交由分管领导签字的纸质说明材料。需将寒假授课安排录入研究生教务系统内,并通知学生选课。寒假授课课程成绩须在3月11前录入系统内。
五、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做好研究生的报到统计以及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并填报《研究生报到情况统计表》(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于2016年3月4日前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开设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情况登记表》.doc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