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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培训会议的通知

[日期:2016-09-27]      

内师研发[2016]31号

为更好地服务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帮助院校了解和掌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案例编写和案例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决定,组织相关专家到内蒙古师范大学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案例教学与编写“送培训上门服务”专项活动。

另据全国教指委安排,除我校相关教师参加培训活动外,周边地区的部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校也将派职能部处负责人、学科带头人、教学专家等代表参加本次培训活动。为保证本次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6年10月14日

二、培训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信息楼学术报告厅

三、培训内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案例编写与案例教学

四、日程安排

10月13日:培训专家及相关院校教师抵达内蒙古师范大学;

10月14日:案例编写与案例教学培训会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10月15日:培训专家及参会人员离会。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我校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学位点主任、导师代表及相关任课教师代表届时须按时参会,其他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及学位点主任也需参会。具体参会人数见附件一。

各学院需将参会人员名单(附件二)于10月10日前报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二)对拟参会的兄弟院校人员,请与我校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于10月10日前反馈回执。见附件三。

由于培训场地限制,我校可接纳50名校外参会人员,每校原则上不超过5-6人,届时将按回执先后顺序登记参会,以我校回复确认信息为准。会议不收取费用,交通食宿等自理。

(三)联系人:刘志国 联系电话:0471-4393150、13948915501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内蒙古师范大学各相关学院参会人数一览表

序号

学院名称

参会人数

序号

学院名称

参会人数

1

教育科学学院

15

13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8

2

蒙古学学院

5

14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6

3

文学院

12

15

地理科学学院

4

4

外国语学院

8

16

传媒学院

6

5

历史文化学院

8

17

田家炳教育书院

2

6

法政学院

8

18

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6

7

音乐学院

10

19

旅游学院

3

8

体育学院

3

20

雕塑艺术研究院

2

9

美术学院

3

21

社会学民俗学学院

3

10

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

3

22

公共管理学院

3

11

数学科学学院

5

23

新闻传播学院

3

12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5

各学院参会人员合计:131人。

注:1.表中教育科学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的参会名额中分别包含了应用心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3名分管领导、学位点主任及导师代表。

2.表中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旅游学院、社会学民俗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和新闻传播学院的3名参会名额为所属专业学位分管领导、学位点主任及导师代表。

附件二:

各学院参会人员名单

学院名称(公章):

序号

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姓名

是否为导师

备注

1





2





……





附件三:

参 会 回 执

院校名称


参会人数


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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