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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外语期末考试安排

[日期:2017-12-14]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外语期末考试安排表

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上午9:00——11:00

校区

班级

精读任课教师

听说任课教师

人数

考试地点

盛乐校区

英语一班

郭玺平

李 华

88人

行406

英语二班

朱宣东

李 华

74人

行221

英语三班

金力

苏晓玲

70人

行407

英语四班

孙胜海

苏晓玲

71人

行408

英语五班

李晓英

王 红

64人

行409

日语一班

于泳

于 泳

17人

行118

日语二班

娜仁托娅

娜仁托娅

44人

行118

赛罕校区

英语一班

谢伟华

纪雪梅

30人

田201

29人

田216

英语二班

朱海青

张霞

30人

田204

30人

田205

23人

田207

英语三班

乌 兰

张静

32人

田213

32人

田214

32人

田215

英语四班

张慧

郭敏

30人

田225

30人

田226

31人

田227

英语五班

鲍瑞

王立枫

55人

田223

30人

田224

英语六班

肖迎新

白塔娜

30人

田209

50人

田210

英语七班

赵小燕

赵晓军

30人

田217

30人

田231

31人

田232

日语一班

伊力娜

伊力娜

34人

田219

博士班

赵晓军

赵晓军

18人

田218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考试管理规定

内师研发【2010】17号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携带研究生证进入指定考场,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并隔位就坐。就坐后须将研究生证放在桌面上,以备查对。不带研究生证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以旷考论处。开考30分钟后,才准交卷离场。

二、闭卷考试,考生除必要的文具及教师指定的用具外,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和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

三、考生进入考场必须自觉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以确保考场的考试秩序。考试过程中接听通讯工具将视为考试作弊。

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五、考试期间,考生应将已完成的答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考试结束,须将草稿纸和试卷、试题一起上交。凡将答卷、试卷带出考场者,该门课程考试一律作废。

六、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间到之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和试卷纸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核查无误收卷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答卷纸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七、对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八、主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试时间,不得随意提前、延长和推迟考试时间。

九、主、监考教师应严肃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并填好《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在考前做好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准备工作,提前二十分钟到考场,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定并检查考生的研究生证。考试期间,主、监考人员不得交谈、看书或中途离开考场。

十、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各类研究生考试。

十一、本规定自二〇一〇年六月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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