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发【2018】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我校在读二、三年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延期毕业生)
二、测评要求
1. 各类科研成果、奖惩有效日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2. 我校至2017年度开始实施“宿舍义务消防员”制度,按照文件规定考核合格后应加相应的分值(详见附件4、5)。
3. 各培养单位按照测评办法的要求,成立本单位测评领导小组,并将名单(附件1,只交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
4. 各项加减分项均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各培养单位保存);
5. 根据2017年度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获得的研究生各类奖学金或表彰不宜加分。
三、材料报送时间
2018年9月26日前,将《研究生综合测评汇总表》(附件2,纸质与电子版),《研究生综合测评计分情况登记表》(附件3,只交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事务办公室(行政楼434室)。请在电子版上表明培养单位(XX学院综合测评)。
联系人:满达; 联系电话 :4392092; 邮箱:yjsswb@imnu.edu.cn
四、其他说明
请各培养单位细读文件,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负责地开展此项工作。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研究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测评领导小组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测评者的材料,若发现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取消其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请尽快制定本单位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9月12日之前),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备案,以免耽误2018年度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研究生综合测评汇总表》上需本人签字,一经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的表格不得再有任何改动。
特此通知
附件:1.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名单.xls
2.研究生综合测评汇总表.xls
3.研究生综合测评计分情况登记表.xls
4.关于在全校学生公寓内设立“宿舍义务消防员”的通知.docx
5.2017年度研究生宿舍义务消防员名单.xls
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