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教发〔2022〕7号)和《关于开展自治区“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内教研函〔2022〕2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自治区第二轮一流学科遴选和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范围
(一)首轮立项学科:自治区首轮立项建设且成效评价结果为“合格”的一流学科。
(二)新增建设学科:我校现有博士授权一级学科。
二、工作内容
(一)编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整体建设方案,提纲见附件1。
(二)编制一流学科建设方案,提纲见附件2。首轮立项学科可选报一流拔尖学科和一流建设学科,新增建设学科仅可选报一流建设学科。
(三)填报《ΧΧ一流学科年度目标、任务、经费预算一览表》(附件3)、《ΧΧ一流学科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表》(附件4)、《ΧΧ一流学科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附件5),提交工作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整体建设方案编制完成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形成书面意见。
(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编制完成后,各学科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形成书面意见,所在学院进行审定后统一上报。
四、材料要求
(一)材料报送
1.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电子文档命名格式:单位名称+学科名称+建设方案,示例: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史建设方案。
2.附件3-5,电子文档命名格式:单位名称+学科名称+表格名称,示例: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史一流学科年度目标、任务、经费预算一览表。
3.首轮立项和新增建设学科第五轮学科评估简况表,电子文档命名格式:单位名称+学科名称+第五轮学科评估简况表,示例: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史第五轮学科评估简况表。
(二)报送方式
各拟申请学科请于2022年6月28日前,将所有材料盖章扫描的PDF版和可编辑版发送至xkjs@imnu.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赛罕校区行政楼414办公室。
联系人:闫春梅
联系方式:17704713336
附件:1.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整体建设方案(编制提纲)
2.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编制提纲)
3.ΧΧ一流学科年度目标、任务、经费预算一览表
4.ΧΧ一流学科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表
5.ΧΧ一流学科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