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建立研究生学业预警和分流淘汰机制,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21〕44号),决定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9级博士研究生
2.2019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202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两年制)
4.2019级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2018级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
6.2019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7.2020年考核延期及第一次考核不合格者。
二、考核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21〕44号),由各研究生培养指导分委员会组织实施,并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有关考核程序为:
1.各学位点须提前2周在学院主页或研究生院主页公布本学位点研究生中期考核具体时间。
2.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登记”中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于考核前1周将《中期考核表》、个人专业实习实践和科研及学术活动佐证材料经导师审定后,导师在系统中对中期考核情况给出评语,提交至所属学位点。
3.各学位点根据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提交的各项材料,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由教学秘书在系统中录入考核意见。
4.各学位点将《2021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导出打印后报至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并经审定通过后,统一报至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将考核结果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统一公布。
四、考核结果及处理
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下一阶段论文撰写及有关培养环节的工作;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考核小组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五、有关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指派专人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材料收集、汇总、管理与存档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统计应届生不合格名单、原因及往届生参加考核的次数。对于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学院做出处理意见并在网上公示。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将《2021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及《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名单》一并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其中,学术型研究生考核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fanlei@imnu.edu.cn;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公共教学部,并将电子版发至twnanding@imnu.edu.cn。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