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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先进管理工作者、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日期:2021-11-0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推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表彰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培养单位、管理人员、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校决定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管理工作者” 和“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本次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注重实绩、严格筛选、保证质量”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系列表彰奖励实施办法》(见附件1)。

三、推荐名额

各培养单位推荐1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1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管理工作者”,“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原则不超过2名。

四、材料报送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相关推荐材料双面打印,于2021年11月8日前报送赛罕校区行政楼41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iuzg@imnu.edu.cn

联系人:刘志国

联系电话:4393213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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