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推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表彰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培养单位、管理人员、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校决定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管理工作者” 和“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本次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注重实绩、严格筛选、保证质量”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系列表彰奖励实施办法》(见附件1)。
三、推荐名额
各培养单位推荐1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1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管理工作者”,“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原则不超过2名。
四、材料报送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相关推荐材料双面打印,于2021年11月8日前报送赛罕校区行政楼41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iuzg@imnu.edu.cn
联系人:刘志国
联系电话:4393213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