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发[2018]18号),学校开展了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经个人申报、培养单位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形式审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等规定程序,最终遴选出49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65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17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指导教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月18日至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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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