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会、班委会的管理,充分发挥研究生学生干部在广大研究生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经研究生院党委研究决定,要求各培养单位必须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研究生会和班委会,并分别填写“研究生会名单”(附件1)、“班委会名单”(附件2),于2014年11月26日12:00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党建与思政办公室(行政楼538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ygbds@imnu.edu.cn。其中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不足15人的培养单位重点建设班委会,也可根据需要建立研究生会,并按要求报送名单备案。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属于校研究生会分会,校研究生会对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负有指导职责,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在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的联系、指导和帮助。
如果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班委会换届或进行人员调整,必须将调整后的“研究生会名单”和“班委会名单”及时报送研究生院党委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研究生会名单
研究生会名单
学院(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职务 |
入会时间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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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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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班委会名单
班委会名单
学院(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职务 |
任职时间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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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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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党委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