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师研发[2014] 42号
各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国家奖学金留学研究生专项经费暂时拨付办法》中关于经费管理方式及经费开支分类标准的规定,现将2014年度2011——2014级国家政府奖学金留学研究生培养教学专项经费拨付给各相关培养单位。2013级未进入专业学习的留学研究生,本次不予拨付。另由于个别留学研究生进行了专业调整,一并将此类留学研究生培养教学专项经费由先前拨付学院转拨给现就读学院。该项经费属国家拨付的留学研究生专项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特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2011-2014级国家政府奖学金留学研究生经费拨付标准及划拨一览表.xls
2、转专业留学研究生培养教学专项经费转拨情况一览表.xls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