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师研发【2015】17号
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5年暑期在职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迎新暨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迎新工作
(一)2015级在职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定于7月18日全天在行政楼三楼西侧研究生院多媒体教室报到注册,各学院需指派专人做好迎新接待工作。
(二)开学典礼暨新生入学教育定于7月19日上午9:00在逸夫楼音乐厅举行,届时由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带队入场。
二、教学工作
(一)2015级在职教育硕士公共学位课授课时间定于2015年7月19日—8月21日集中进行,课程安排及分班情况见附件1;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公共学位课和学位基础课授课时间定于2015年7月19日—7月31日集中进行,专业课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课程安排见附件2;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核心课授课时间定于2015年7月19日—8月16日集中进行,课程安排见附件3。每天授课10课时(上、下午各5课时)。
(二)往届研究生集中授课时间不得少于2周。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往届生报到、上课时间及专业课开课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要切实做好迎新接待及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暑期授课工作顺利进行。
(二)7月17日,各培养单位教学秘书到行政楼三楼多媒体教室领取研究生证、学籍卡、一卡通、学费发票及公共课教材。新生报到后还要组织填写《培养情况登记表》(从研究生院主页“培养与管理”专栏下载)。
(三)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做好学生报到及统计工作,将已报到名单、未报到名单及原因于7月19日报研究生院公共教学部(行政楼424室)备案。
(四)往届教育硕士授课需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开设研究生课程情况登记表》(从研究生院主页“培养与管理”专栏下载),由各学院教学秘书于7月15日前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行政楼537室)备案。
(五)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表的安排准时上课,一般不得调课。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课时间或地点的,需提前向本院分管领导书面请示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知到研究生。
(六)研究生院将对上课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未按要求上课的教师和研究生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暑期授课结束时,各培养单位需通知本单位研究生下一阶段上课有关事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5级在职教育硕士课程安排及分班情况安排表.rar
2.2015级农村教育硕士课程安排表.rar
3.2015级在职公共管理硕士课程安排表.xls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