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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授予李玮等3名同学博士学位、文都苏等105名同学硕士学位的决定

[日期:2017-12-28]      

学位〔201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经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李玮等3名同学博士学位,文都苏等105名同学硕士学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xls

附件2:内蒙古师范大学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xls

附件3:内蒙古师范大学授予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xls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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