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我校与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签署联合培养协议,并举行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教育硕士)联合培养基地授牌暨导师聘任仪式。我校研究生院及相关学科负责同志,以及实验中学校长屈惠华与4所分校校长、新聘任的导师等参加此次签约及导师聘任仪式。
研究生院院长张玉柱宣读了教育厅批准内蒙古师范大学设立呼和浩特实验中学教育硕士联合培养基地的文件,并与实验中学校长屈惠华代表双方签署联合培养协议;研究生院副院长满达为新聘任的10位实验学校教育硕士实践指导教师颁发聘书;研究生院副院长陆有富为实验教育集团的5所学校授牌。
张玉柱介绍了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基本情况,谈到与实验中学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我校注重加强教育硕士实践能力培养,与地方政府、学校合作设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顺应时代要求、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具体举措。
我校秉承“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引领社会”的发展理念,发挥教师教育优势,主动服务地方教育文化和社会发展,本着“立足当地、优势互补、注重实效、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设立基地、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通过合作,促使基地成为我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平台,成为科技创新、成果孵化转化的创新创业基地以及研究生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基地。目前,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校设立了6个研究生培养基地,其中2个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这次与实验中学的合作,是我校在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中的一次有益的开创性的尝试,必将对提升我校教育硕士人才培养质量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校希望双方借助联合培养基地在教育硕士培养“双导师制”的落实、教育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合作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选派部分我校教师来基地挂职锻炼和实践研修等方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深度合作,从而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更好地为自治区和首府基础教育服务。
附: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