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范学业考核环节,健全研究生学业预警与分流淘汰机制,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21〕44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预计2027年6月毕业的各类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21〕44号)执行,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须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1.各学院须提前2周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主页公布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具体工作安排。
2.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中期考核登记”模块准确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于考核前1周将中期考核表、个人专业实习实践成果及科研与学术活动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导师审核;导师对材料审核通过并在系统内填写中期考核评语后,研究生将材料提交至所属学院。
3.各学院结合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提交的各类材料,对其学业表现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结果,由教学秘书在系统中准确录入考核意见。
4.各学院将《2026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经本单位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复核后,在全校范围内统一公示。
四、考核结果及处理
中期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可继续开展下一阶段学位论文撰写及其他培养环节相关工作;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由考核小组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五、有关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中期考核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与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材料完整规范、可查可溯。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统计应届生不合格名单、原因及往届生参加考核的次数。对于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根据文件规定,学院应做出退学处理,在网上公示后,报送研究生院。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将《2026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及《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名单》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考核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cxwk@imnu.edu.cn;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核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nanding@imnu.edu.cn。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