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全面启动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同等地位、同等重要”的要求,坚持分类培养、优化课程体系,深化落实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教研相长的育人机制,构建以学生为中心、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体系,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融为一体。
二、基本原则
(一)立德树人原则
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研究生教育教学全过程,构建具有学科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思政体系,扎实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同向同行,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科专业教育有机融合,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家国情怀的创新型人才。
(二)分类培养原则
各学科应把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作为课程设置的根本依据,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加强不同培养阶段课程体系的整合、衔接。整合内容相近的课程,优化培养方案。两类学位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环节、学位申请方式上须全面拉开差距,杜绝“一套方案改名字”。
学术学位培养方案应突出教育教学的理论前沿性,厚植理论基础,扩宽学术视野。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应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强调基础课程和行业实践课程有机结合。
(三)一级学科原则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上按一级学科修订,跨学院建设的一级学科,由学科主要牵头培养单位牵头,组建包含各参与学院导师代表的修订工作小组,共同开展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确保同一学科培养要求的统一性与各学院培养特色的关联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上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修订,跨学院建设的同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由学位点主要牵头培养单位牵头,组建包含各参与学院导师代表、行业企业专家代表的修订工作小组,共同开展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确保同一类别(领域)培养基本要求的统一性与各学院培养方向特色的关联性,修订工作须对标对应专业学位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
博士、硕士按培养层次分别制定(修订)培养方案,明确不同层次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和学术要求差异。
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需单独制定(修订)一体化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应统筹硕士与博士阶段的知识体系,强化课程内容的递进性与连贯性,避免硕士、博士课程的简单叠加与重复。
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参照相同专业内地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课程设置单独制定。
(四)高水平原则
各学科应全面对标国内外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紧跟学科前沿动态与发展趋势,在充分对比、系统论证基础上,统筹推进本学科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立足新时代教育数字化转型趋势,推动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研究生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等创新。着力构建科学化、数智化的研究生培养新体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五)数智赋能原则
立足新时代教育数字化转型趋势,推动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研究生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等创新,着力构建科学化、数智化的研究生培养新体系。
三、修订范围
本次修订范围包括: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直博生)、留学生。
四、工作要求
(一)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规范过程管理的主要依据。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应以《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为依据,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注重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应参照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制定,支持与行业产业部门共同制定体现专业特色的培养方案,增加实践环节学分,明确实践课程比例,设置专业学位专属课程,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核心课程建设。
(二)各学院应发挥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在课程建设方面的核心作用,做好课程思政建设、教学内容更新及教材和数字教学资源建设等工作,切实提高课程质量,优化课程体系。
(三)注重本硕博贯通培养的各学段教学内容纵向衔接和各门课程教学内容横向配合。研究生课程应体现出高阶性、知识深度递进和广度拓展。避免本、硕、博课程同质化。
(四)严把新开设课程质量关。课程组集体讨论编写新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和选用教材,并进行充分试讲。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课程的意识形态、教学大纲、教材、试讲情况等进行评审,并经相应学科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通过,将此作为日后教学检查的参考依据。
五、时间安排
(一)11月25日前,各培养单位形成学科培养方案初稿,并组织相关学科校外专家进行论证。
(二)11月30日前,各学院根据校外评审专家提出的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培养方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形成学院培养方案终稿,并将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电子版发送至jscxwk@imnu.edu.cn,文件夹命名:XX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电子版发送至twnanding@imnu.edu.cn。
(三)12月10日,研究生院组织各学院汇报修订情况。
(四)12月2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审核培养方案,并将审核意见反馈培养单位。
(五)12月25日前,各培养单位将修订好的培养方案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联系人:刘珺 楠玎 崔苏君
联系电话:4393150 4393177
附件:
附件1: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7版)-样板格式.docx
附件2: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7版)-样板格式.docx
附件3: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2027版)-样板格式.docx
附件4:直博生研究生培养方案(2027版)-样板格式.docx
附件5: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rar
附件6: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rar
附件7 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指导性培养方案.zip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