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6〕17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培养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校外专家通讯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投票表决等程序,最终遴选出25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实名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8日。
联系电话:0471—4393177
附件:2026年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通过人员名单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