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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开展自治区第二轮“一流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2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教发2022〕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轮“一流学科”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自治区第二轮“一流学科”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范围

2022年提交过自治区“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的学科。

二、材料报送

(一)填写《一流学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

(二)对2022年报送的《“一流学科”建设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重新提交《“一流学科”建设方案》。

(三)各拟申请学科请于2023年3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将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xkjs@imnu.edu.cn,纸质版一份报送至赛罕校区行政楼414办公室。

联系人:闫春梅

联系方式:17704713336

附件:1.《一流学科推荐名单汇总表》

2. 《内蒙古自治区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3.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轮“一流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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