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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相关情况说明

[日期:2023-03-08]      


一、2023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全部由研究院组织盲审

二、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699人,学校按50%的比例抽取由研究生院组织的盲审名单,其他未被抽的学生学位论文由各培养单位组织盲审,其中至少有一位是校外专家

三、2023年,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毕业生903人,学位论文全部由研究生院组织盲审。

   四、延期毕业硕士研究生应申请学位157学位论文全部由研究生院组织盲审,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9人,专业硕士研究生118

五、所有申请学位的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由研究生院组织盲审。

 、根据2021年《关于公布2020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21〕4 号2022年《关于公布2021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22〕1 号部分学位点及导师所指导的全部毕业生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组织盲审

研究生院根据往年论文评审情况确定部分专业全部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盲审,体育学院、音乐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蒙古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美术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工艺美术学院等九个学院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申请学位的学生,必须在培养环节及中期考核全部合格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盲审环节,由研究生院盲审的论文,相关培养单位需在20234月12日前将论文清单电子版、论文电子版(命名方式:“学号.pdf”)、《学位论文导师推荐书》纸质版、论文检测结果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等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或专业学位办,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研究生院

20233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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