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师研发〔2021〕17号
“一流学科”建设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根据《“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教研〔2020〕1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一流学科”建设成效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了《内蒙古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成效评价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成效评价工作方案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