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201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经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格根图雅等9名同学博士学位,达布等1207名同学硕士学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2.内蒙古师范大学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3.内蒙古师范大学授予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
附件1-3.xls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