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不断促进管理的规范性和精准性,学校购买了新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现已全面进入试运行状态,为保证新系统的顺利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简介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面向研究生管理人员、教师和研究生并为其提供服务的综合管理系统,通过本系统可实现研究生学籍信息管理、培养计划制订、排课选课、成绩管理、评奖评优、毕业资格审核、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各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
系统正式启用后,各培养单位、导师、任课教师、研究生教学秘书、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秘书及研究生须按照统一要求按时、准确地做好各项工作。具体任务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
从2015级研究生开始,新生入学后2周内必须为其分配导师。只有分配了导师,研究生才能完善个人学籍信息并进行选课等其它后续操作。
(二)导师及任课教师
1. 完善个人信息。所有导师(含外聘导师)和任课教师须在2015年11月15日前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后应及时维护更新。今后新遴选的导师,要在批准后2周内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2. 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导师需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并进行提交和审核。
3. 任课教师成绩录入。从本学期开始,所有成绩都要由任课教师本人通过本系统进行录入。对于在上一学期(含)之前已经结课的课程,教学秘书须在11月20日前将成绩录入到旧系统中。对于本学期及以后的课程,任课教师必须在下一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将上一学期成绩录入系统。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的,将不再提供补录机会,按该门课程未开设处理。
4. 所有导师需对研究生各培养环节进行审核,并协助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同时,所有任课教师还需按要求录入教学日志及教学总结。
(三)研究生教学秘书
1. 负责研究生各培养环节(科研工作、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答辩等)的审核工作。其中:
(1)毕业生科研工作审核(包括研究生发表论文、科研项目等)须在每年的5月30日前完成;
(2)对于研究生开题报告申请,需审核改报告是否经过了导师确认环节,否则不能通过;开题结束后,要及时录入开题结果并进行审核(对于开题不合格者,待下次开题合格后再行录入系统);
(3)研究生生提交答辩申请后,教学秘书要进行审核。只有学位论文评审成绩合格并经导师确认后,方可通过其答辩申请。要将答辩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上半年在5月30日前、下半年在11月30日前)录入系统,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提交。
2. 负责研究生网上学期注册与审核以及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方向和有关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
3. 专业课排课(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网上排课,上一学期末排好下学期的课)并组织研究生选课。
4. 负责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优及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上报与更新研究生党团信息。
5. 协助负责研究生导师的考核与管理工作,根据相关程序及要求协助做好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
(四)学位评定分委会秘书
1. 生成分委会拟上会讨论名单。各学院答辩结束后,分委会秘书根据答辩结果打印各分会拟上会讨论名单。
2. 打印分委会表决票。在开分会前,各分委会秘书需打印分委会表决票,由分委会成员填写表决意见。
3. 录入分委会表决结果。分会结束后,分委会秘书要将表决结果录入系统中。只有通过分会表决的研究生,方能出现在校委会表决名单中。
(五)研究生
1. 完善学籍信息。所有在校研究生要在11月15日前完善个人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详细、完整。以后所有新生要在入学后2周内完善个人学籍信息。
2. 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所有在校研究生要在11月20日前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工作。以后所有新生要在入学后1个月内制订好个人培养计划。
3. 网上选课。所有在校研究生要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在11月20日前完成选课工作。今后要在每学期开学1周内完成选课工作。
4. 按要求提交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报告、学术报告、中期考核情况、文献报告等。毕业生须在每年5月20日前完成学术论文发表及科研成果登记工作。
5. 开题报告申请及结果录入。在学院组织开题之前,研究生本人要通过系统进行开题报告申请。博士研究生一般在第三学期内进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般在第三学期末进行,二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在第二学期初进行,三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在第三学期末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结束后一周之内,研究生要把开题结果录入到系统中。只有开题结果通过审核,方可进入答辩申请阶段。
6. 研究生答辩申请。前期的培养和开题环节都通过后,学生要进入系统进行答辩申请(上半年在3月30日前、下半年在9月30日前)。
7. 学位授予信息核对工作。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的研究生(上半年在5月30日前、下半年在11月30日前)要进入系统认真校对学位信息,此学位信息要上报到教育部,因此务必要保证准确完整。
8. 按要求完善各类奖助学金、评优及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的申请工作。
三、有关说明
1. 系统登录方法: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然后选择“教师登录”或“学生登录”(研究生用户名:个人学号,初始密码:出生日期;教师用户名:信息门户号码,密码:信息门户号码)。登陆后要及时修改个人密码。
2. 本系统具体使用方法见“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首页通知公告中的《操作手册》。
3. 本通知中若有遗漏之处,待今后在使用过程中逐步补充、完善。
4. 在使用本系统过程中,若有问题可与本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或研究生院公共教学部联系。研究生院联系人:范磊,电话:4393177。
特此通知
附件:《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各角色所要提交确认相关业务流程》.doc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