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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6-10-0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研函【2016】42号,以下简称《通知》),我校将开展2016年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各培养单位,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并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二份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424),并将电子版发至yjscpyk@imnu.edu.cn。2016年10月19日前,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向教育厅报送1项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项目。

联系人:闫春梅 电话:4393177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html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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