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寒假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2-19]      

内师研发[2016]37号

各相关培养单位:

寒假将至,为保证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寒假教学时间总体安排在2017年1月7日至24日,累计授课时间不少于2周。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具体上课时间。

二、201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安排论文指导工作,2015级、2016级研究生根据教学安排开设部分专业课程。

三、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安排授课计划并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研究生有关授课事宜,切实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四、各培养单位须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开设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于12月31日前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行政楼429室)备案。

若本次不安排教学工作,也需提交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说明材料。

五、各培养单位需提前将本次授课安排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通知学生及时选课并于3月11前将课程考核成绩录入系统。

六、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做好研究生报到统计以及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请填报《研究生报到情况统计表》(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于2016年3月4日前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开设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情况登记表》.doc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 阅读次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