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师研发〔2017〕1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17年,由学校统一组织一场由研究生、本专科生和留学生等毕业生代表参加的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由各学院单独组织本学院全体毕业研究生参加的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为切实保证2017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要求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毕业典礼工作
(一)博士研究生均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典礼。旅游学院等19个学院全体硕士毕业研究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典礼;教育科学学院等9个学院派毕业研究生代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典礼,并须单独统筹组织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以上具体学院名单见附件1。
(二)关于学校统一组织的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1.学校统一组织的2017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定于2017年6月30日上午9时在逸夫楼音乐厅举行。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分配的参会研究生代表名额,由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如数、按时入场,对号就座并保证会场秩序。
3.各学院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研究生代表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
4.被评为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和指导教师须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并接受颁奖。
(三)关于各学院单独组织的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1.各学院单独组织的2017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举行时间、地点可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确定(6月27日—7月5日),举办地点也可联系校办确定。
2.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基本议程安排见附件3。
3.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工作中有关注意事项见附件4。
4.各学院的毕业典礼可邀请分管本学院的校领导、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以及分委员会委员出席。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1.凡是参加毕业典礼的研究生均须着学位服入场。学位服数量不够的学院可与研究生院办公室联系解决。联系人:郭老师,电话:4393371。
2.6月30日上午7:30所有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毕业典礼的研究生须准时到田楼前合影,8:20准时进入逸夫楼音乐厅参加学位授予仪式。
3.各培养单位务必将本次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相关事宜及时通知到2017届全体毕业研究生和相关指导教师。
二、关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和发放
(一)毕业典礼后,研究生院将打印好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到各学院,由学院粘贴照片(蓝底2寸彩照),并到校办完成本单位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毕业生只有参加过学校或学院举行的毕业典礼,并办清离校手续、交清学费、所有毕业材料均整理完成,方可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保证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所举办的2017届研究生各场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庄重性和严肃性。
特此通知
附件:
1.学校统一组织和学院单独组织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学院名单.doc
2.内蒙古师范大学2017届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参会研究生代表名额分配表.doc
3.内蒙古师范大学各学院2017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议程(供参考).doc
4.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工作注意事项(供参考).doc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