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师研发【2017】20号
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7年暑期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和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迎新暨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迎新工作
(一)2017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和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定于7月8日全天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414室)报到注册,各学院需指派专人做好迎新接待工作。
(二)开学典礼暨新生入学教育定于7月9日上午9:00在信息楼学术报告厅举行,届时需由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带队入场。
二、教学工作
(一)2017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公共学位课授课时间定于2017年7月9日—8月5日集中进行,课程安排见附件1;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公共学位课和学位基础课授课时间定于2017年7月9日—7月29日集中进行,专业学位课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课程安排见附件2;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核心课授课时间定于2017年7月9日—8月6日集中进行,课程安排见附件3。
每天授课10课时(上、下午各5课时)。
(二)往届在职研究生集中授课时间不得少于2周。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往届生报到、上课时间及专业课开设情况。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各培养单位要指派专人切实做好迎新接待及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暑期授课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培养单位需组织新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打印后导师签字盖章后统一交到研究生院。
(三)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做好研究生报到及统计工作,并将已报到名单、未报到名单及原因于7月9日报研究生院公共教学部(行政楼424室)备案。
(四)往届教育硕士授课需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开设研究生课程情况登记表》(从研究生院主页“培养与管理”专栏下载),由各学院教学秘书于7月7日前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行政楼429室)备案。
(五)各学院教学秘书要在7月7日前将暑期教育硕士课程安排录入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通知学生在系统里选课。
(六)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表的安排准时上课,一般不得调课。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课时间或地点的,需提前向本院分管领导书面请示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知到研究生。
(七)研究生院将对上课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未按要求上课的教师和研究生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暑期授课结束时,各培养单位需通知本单位研究生下一阶段上课有关事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课程安排表.xls
2.2017级农村学校教育硕士课程安排表.xls
3.2017级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课程安排表.xlsx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