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今年新录取研究生人事档案,我院已全部审核完毕。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我院将2017级研究生人事档案移交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日常保管,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指定时间派专人到我院领取档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移交时间:10月25日(星期三)至10月27日(星期五)
二、移交地点:赛罕校区行政楼研究生院办公室(428室)
三、移交内容:
(1)2017级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
(2)2017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
(3)2017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
(4)2017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农村教育硕士人事档案
联系人:郭小青 联系电话:4393371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