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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寒假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2-26]      

各相关培养单位:

寒假将至,为保证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8年1月13-14日

二、授课时间:2018年1月13日至31日

各培养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具体上课时间,但累计授课时间不得少于2周。

三、有关说明及要求

(一)201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安排论文指导工作,2016级、2017级研究生根据教学安排开设部分专业课程。

(二)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安排授课计划并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研究生有关授课事宜,切实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培养单位须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开设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18年1月5日前报研究生院公共教学部办公室(行政楼424室)备案。

若本次不安排教学工作,也须提交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说明材料。

(四)各培养单位需提前将本次授课安排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通知学生及时选课并于3月15前将课程考核成绩录入系统。

(五)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做好研究生报到统计以及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请认真填报《研究生报到情况统计表》(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并于2017年1月15-17日交至研究生院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开设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情况登记表》.doc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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