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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度研究生各项奖学金的通知

[日期:2018-09-2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8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18〕3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赵东海

副组长:张玉柱 许琳

成 员:褚亚申 乌日陶克套胡 王桂生 穆城利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主任:许琳(兼),工作人员:满达。领导小组聘请5 - 7名学科专家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学校推荐名单的评审工作。

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等。

二、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博士2名、硕士65名;自治区奖学金博士3名、硕士61名;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博士28名、硕士936名,根据研究生在校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学院(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34号)中的“思想品德85分以上”改为“政治素养40分以上”,其余评定条件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文件。

四、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

各位研究生在2018年9月26日前向各培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根据申请种类填写(附件2 - 6)申请审批表。

(二)培养单位评审及公示

各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完成初评工作,并对推荐人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三)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对评审通过的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学校纪委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质疑。举报电话:4393311、4393229 E-mail:sdjw@imnu.edu.cn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昭乌达路81号 内蒙古师范大学监察审计处,邮编:010022。

六、材料报送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两份(申请理由字数必须600字以上,学生个人姓名、推荐意见和评审意见均需亲笔签署,A4纸正反双面打印),科研成果、主持或参与课题的立项通知书的复印件、成绩单(盖学院章);

(二)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份(认真填写申请理由,A4纸正反双面打印)和成绩单(盖学院章);

(三)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份(A4纸打印),申请奖项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四)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及评审工作总结、公示情况的证明材料(网页截图);

(五)《201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7)原件一份。

各培养单位应在2018年10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交研究生事务办公室(赛罕校区行政楼434室),联系人:满达;联系电话:4392092,电子版(附件7、8)材料发送至:yjsswb@imnu.edu.cn, 逾期不送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21日

附件: 1.201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2.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3.2018年度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4.2018年度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5.2018年度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6.2018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7.201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

8.201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初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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