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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日期:2018-10-1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建立研究生学业预警和分流淘汰机制,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校发[2017]17号),决定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所有拟于2019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三、考核办法

因各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目前暂未成立,故本次考核工作由各学院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开展。各学院须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具体考核以学位点为单位并由学位点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有关考核程序为:

1.各学位点须提前2周在学院主页或研究生院主页公布本学位点研究生中期考核具体时间。

2.研究生准备个人中期考核材料,并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见附表1,以下简称《中期考核表》),于考核前1周将《中期考核表》、个人专业实习实践和科研及学术活动佐证材料经导师审定签字后提交至所属学位点。

3.各学位点根据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提交的各项材料,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并在《中期考核表》上填写考核意见。

4.各学位点将《2018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报至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并经审定通过后,统一报至研究生院。

5.完成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期考核专栏”填写相关信息,导师对中期考核情况给出评语,教学秘书录入中期考核结果。

研究生院将考核结果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统一公布。

四、考核结果及处理

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下一阶段论文撰写及有关培养环节的工作;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考核小组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需指派专人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材料收集、汇总、管理与存档工作。

2.各学院须将《2018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及《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名单》一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其中,学术型研究生考核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并将电子版发至fanlei@imnu.edu.cn;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公共教学部,并将电子版发至liuzg@im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

2.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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