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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荣获自治区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进行奖励的通知

[日期:2018-11-20]      

各学院:

根据《关于批准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的决定》(内教研字〔2018〕38号),我校获自治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篇,获自治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篇(具体名单见附件)。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劳务报酬发放管理办法》(校发〔2018〕40号),决定对获得自治区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奖励标准:自治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每人奖励12000元/篇,自治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每人奖励4000元/篇。

特此通知

附:内蒙古师范大学获2017年自治区优秀学位论文名单.xls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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