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师研发[2014]31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适应学科建设和当前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14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
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遴选原则
1.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是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关系到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位授予质量和学位点的建设与发展。学院应本着保证质量、公正公开、按需推荐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导师遴选文件规定的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和推荐。
2.各培养单位应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发[2006]34号)、《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发[2006]34号)及《内蒙古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发[2009]59号)中相关规定开展本次导师遴选工作。
3.本次导师遴选工作,各学院要统筹规划已有学科与新增学科、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的导师队伍建设。
4.学术型研究生导师按一级学科申报,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按专业学位类别申报。
5.初次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只能申报学术型导师或专业学位导师中的一个类别,不允许兼报。
三、材料报送
1.申报人需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按申请类别填写),同时准备个人近五年(自2009年9月1日起至今)的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
科研成果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前面有目录索引,排列顺序为论文、专著、课题、科研获奖等。其中,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页和文章的全文,著作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和正文第一页。由培养单位审查属实后加盖学院公章。
2.申报人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本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以资格证书为准。
3.各学院进行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人员汇总并填写《2014年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人员汇总表》(按申请类别分别填写),于9月30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和专业学位办(行政楼537)。电子版发至1057086520@qq.com(申请学术型导师汇总表)及liuzg@ imnu.edu.cn(申请专业学位导师汇总表)。
4.各学院将符合条件教师的申报材料整理之后,于9月30日前统一将申请学术型导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将申请专业学位导师材料报送至专业学位办,过期不候。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4年9月5日
附件:
1.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doc
2.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doc
3.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doc
4.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人员汇总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