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实现研究生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研究生档案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doc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