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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整理、移交和证书制作发放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10-27]      

内师研发[2014]36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随着毕业研究生数量的逐步增加,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的整理移交、证书的制作发放工作从本学期开始将由各培养单位具体负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材料的整理、移交

(一)申请学位材料的整理

1.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的整理与移交指每年6月、12月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的研究生在校攻读学位期间的有关培养、学位等相关纸质材料。

2.申请学位材料一式两份,包括学校申请学位材料和个人申请学位材料。各类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清单内容见附件一。

3.申请学位材料中《成绩单》及《培养情况登记表》须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及专业学位办审核;材料6《授予学位审批表》须在分会结束后,由各培养单位到分会主席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校委员会结束后,各培养单位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和专业学位办加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章;《毕业生登记表》须在校学位会结束后(6月底和12月底)到校办加盖学校公章。

4.个人申请学位材料按材料顺序放入个人申请学位材料的档案袋内。学校申请学位材料按照装订要求整理后放入学校申请学位材料的档案袋内。学校申请学位材料的装订要求及见附件二。

(二)申请学位材料的移交

1.各类全日制研究生个人申请学位材料统一放入研究生人事档案内;同等学力、高校教师与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个人申请学位材料由培养单位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由培养单位负责发放。

2.各类研究生的学校申请学位材料统一移交至盛乐校区校档案馆。

二、证书的制作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打印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研究生院将证书打印后发放到各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负责粘贴照片(毕业证为1寸蓝底免冠彩照、学位证为2寸蓝底免冠彩照),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表决后(6月底和12月底)到校办加盖学校钢印、学校公章等工作。

三、学位论文的提交

各类毕业研究生向培养单位提交纸质学位论文5本(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务必签字)及电子版学位论文(pdf格式)。

1.毕业生提交培养单位的5本纸质论文中,需提交研究生院2本、校档案馆1本、图书馆1本,培养单位留存1本备案。

2.电子版论文按照命名要求打压缩包刻录光盘并发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和专业学位办邮箱内。

四、其它说明及要求

1.各类毕业研究生在网上完善个人学位信息并打印纸质《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一式二份(本人签字)及办理《离校通知单》后,方可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及个人申请学位材料(只有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需领取申请学位材料的个人材料)。

2.各培养单位一定要做好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证书的领取和发放记录工作,做到有据可查。如若研究生本人不能亲自领取申请学位材料及证书,需要提供本人签字的《毕业生领取个人申请学位材料及证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证无误后,由被委托人签字代领学籍档案及证书。

3.移交的各类申请学位材料及纸质论文按照学号的序列排序。

4.申请学位材料务必要字迹工整,填写完整,具体数据信息要准确无误,所有的签字、盖章必须齐全。

5.申请学位材料的整理移交、证书的制作发放等相关工作原则上由各培养单位教学秘书负责,若培养单位另有安排,请出具证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6.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要责任心强,认真核查每份申请学位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并做好申请学位材料的保密工作。

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此项工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学位办(4393203)或专业学位办(4393150)负责人。

特此通知

附件一:各类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清单.rar

附件二:学校申请学位材料装订要求及移交校内申请学位材料、学位论文目录.rar

附件三:《毕业生领取个人申请学位材料及证书授权委托书》.doc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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