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外语期末考试安排表
考试时间:2014年12月18日上午9:00——11:00
校区 |
班级 |
精读任课教师 |
听说任课教师 |
人数 |
考试地点 |
盛乐校区 |
英语一班 |
郭玺平 |
苏晓玲 |
68人 |
行222 |
英语二班 |
钟 俏 |
苏晓玲 |
62人 |
行223 |
英语三班 |
孙胜海 |
张 霞 |
70人 |
行224 |
英语四班 |
李晓英 |
张 霞 |
84人 |
行225 |
日语一班 |
伊力娜 |
伊力娜 |
52人 |
行321 |
日语二班 |
娜仁托娅 |
娜仁托娅 |
68人 |
行322 |
赛罕校区 |
英语一班 |
谢伟华 |
纪雪梅A、B班 |
74人 |
田七共 |
英语二班 |
朱宣东 |
王立枫A、B班 |
61人 |
田八共 |
王立枫B班 |
30人 |
田301 |
英语三班 |
张慧 |
张静A、B班 |
70人 |
田九共 |
英语四班 |
乌兰 |
郭敏A班 |
60人 |
田十一共 |
郭敏B班 |
60人 |
田十二共 |
英语五班 |
郑军 |
白塔娜A班 |
60人 |
田十三共 |
白塔娜B班 |
60人 |
田十四共 |
博士班 |
纪雪梅 |
|
13人 |
田303 |
日语一班 |
于泳 |
于 泳 |
40人 |
田十共 |
俄语一班 |
郭小健 |
郭小健 |
12人 |
田十共 |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考试管理规定
内师研发【2010】17号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携带研究生证进入指定考场,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并隔位就坐。就坐后须将研究生证放在桌面上,以备查对。不带研究生证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以旷考论处。开考30分钟后,才准交卷离场。
二、闭卷考试,考生除必要的文具及教师指定的用具外,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和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
三、考生进入考场必须自觉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以确保考场的考试秩序。考试过程中接听通讯工具将视为考试作弊。
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五、考试期间,考生应将已完成的答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考试结束,须将草稿纸和试卷、试题一起上交。凡将答卷、试卷带出考场者,该门课程考试一律作废。
六、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间到之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和试卷纸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核查无误收卷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答卷纸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七、对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八、主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试时间,不得随意提前、延长和推迟考试时间。
九、主、监考教师应严肃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并填好《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在考前做好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准备工作,提前二十分钟到考场,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定并检查考生的研究生证。考试期间,主、监考人员不得交谈、看书或中途离开考场。
十、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各类研究生考试。
十一、本规定自二〇一〇年六月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