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6〕01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任课教师落实此项工作。
一、征集对象与范围
1.征集工作主要面向高校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基础教育领域教师(含学校管理者)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征集教学案例面向教育专业学位所有专业领域。
3.征集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
4.教学案例选题要紧密结合基础教育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的新要求、新趋势和新问题,切忌陈旧,不可与既有入库案例简单重复。不接受高等教育领域的案例。
二、规范与质量要求
1.版权、形式、体例格式和内容规范须符合《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试行)》(附件1)要求。
2.教学案例要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附件2)为依据,充分指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3.教学案例须自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15%(含案例正文和教学指导手册)。
三、评审工作
1.各相关培养单位于2026年5月29日前将参评案例提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初评;
2.经初评并通过公示的教学案例,由研究生院通知第一作者及时将案例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系统”(https://case.cdgdc.edu.cn)。
四、其他要求
各相关培养单位须于2026年5月29日前,将申报参评案例、汇总表及查重报告书的纸质材料报送至专业学位办;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名称+第八届教学案例+(提交案例总数)”格式命名并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twnanding@imnu.edu.cn。逾期未提交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楠玎 联系电话:4393177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日
附件: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