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推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在寒假期间(2026年1月12日 - 1月25日)完成相关教学内容,本学期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单位累计授课时间不得少于2周。
2.2025 - 2026学年第二学期寒假期间教学工作全部采用线下授课模式开展。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具体安排,切实予以落实,确保教学工作顺利推进。
3.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2026年1月5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排课,通知学生及时选课,并通知任课教师于2026年3月6日前将课程考核成绩录入系统,由学院统一存档备案。
4.研究生请销假完全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内师校发〔2024〕99号)执行。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学生及任课教师的考勤、请销假等教育教学指导工作。
5.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6年1月5日前将寒假课程安排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