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寒假将至,为保证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在寒假期间(2025年1月6日—1月19日)完成相关教学内容,本学期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单位累计授课时间不得少于2周。
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寒假期间全部采取线下授课形式。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具体安排落实,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3.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2025年1月3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排课,通知学生及时选课,并通知任课教师于2025年2月23前将课程考核成绩录入系统,由学院统一存档备案。
4.研究生请销假完全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内师校发〔2024〕99号)执行。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学生及任课老师的考勤、请销假等教育教学指导工作。
5.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寒假课程安排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