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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日期:2024-04-19]      

内师研发〔2024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推动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大力推动研究生教育创新,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政府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23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为做好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原则和评选标准

我校推荐申报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范围、评选原则和评选标准均按《内蒙古自治区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学位的均可申报,对于涉密的及学位论文作者在校期间存在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情形的学位论文不在推荐申报范围之内。

二、评选名额

根据《办法》精神,本次我校可推荐2篇博士学位论文、44篇硕士学位论文参评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各学院需按照《2023推荐自治区优秀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指标分配表》(见附件1)进行推荐报送学校将根据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学位论文进行评选,择优推荐参评自治区优秀论文。

三、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报送材料的格式、命名规则及其他相关要求请严格按照附件7相关规定执行。

各培养单位要将拟推荐的学位论文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博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的文字复制比须低于15%、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的文字复制比须低于20%,且论文内容不存在抄袭行为及意识形态问题,方可推荐报送。

(一)培养单位需提供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单位初选汇总表(WORD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2

2.汇总数据EXCEL格式需参照示例填写电子版附件5

3.提交每篇推荐论文的《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审核情况》

(二)学生个人需提交材料

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原文(PDF);

2.每篇论文对应的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Word版

3.作者简况表(附件4)(Word版

4.“作者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代表性成果”需提供对应佐证材料一份盖章版(扫描件 PDF 格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供刊物封面、 目录、论文原文及检索报告(扫描件 PDF 格式);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提供封面和版权页(扫描件 PDF 格式); 若为奖励或专利,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扫描件 PDF 格式);

以上所有培养单位需提供的材料和学生个人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2024424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研究生学位办同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电子材料微信私信或发送到电子邮箱:yjscpyk@imnu.edu.cn。各培养单位电子材料按以下规则整理报送:每个单位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内材料依次为 1.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 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 2);2.汇总数据表(附件 5);3.论文原文汇总压缩包(博、硕论文按要求命名后分别设文件夹);4.其余需报送的电子版材料(汇总后每生一个压缩包,以学生姓名命名)。

研究生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自治区优秀学位论文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为期3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附件7的材料提交格式要求并通知到学生,严格按此命名格式规则提交材料。

   请各培养单位和相关导师充分重视本次优秀学位论文推荐申报工作,认真依照《办法》精神和有关具体要求,切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张海玉      联系电话:0471-4393150

特此通知

 附件1-7.zip

研究生

202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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