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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4-01-28]      

各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任课教师落实此项工作。

一、征集对象与范围

1. 征集工作主要面向高校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 征集教学案例面向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层次的所有专业领域。

3. 征集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目前不接受视频案例。

4. 教学案例选题切忌陈旧、避免与既有入库案例简单重复,要紧密结合基础教育领域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的新要求、新趋势和新问题。

二、规范与质量要求

1. 版权、形式、体例格式和内容规范上须符合《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试行)》(附件1)要求。

2. 教学案例要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附件2)为依据,充分指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3. 教学案例须自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15%(含案例正文和教学指导手册)。

、评审工作

1.各相关培养单位于2024414日前将参评案例提交至研究生处(院)专业学位办,研究生处(院)组织初评;

2.通过初评的教学案例,由研究生处(院)通知教学案例的第一作者将案例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系统”(https://case.cdgdc.edu.cn)。

、其它要求

相关培养单位于414日前申报参评案例汇总表查重报告书纸质版交至专业学位办,电子版“学院名称+第六届教学案例+(提交案例总数)”命名后压缩文件,发送至

twnanding@imnu.edu.cn,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楠玎 联系电话:4393177


研究生处(院)

2024年1月28日

附件:《关于开展第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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