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实际情况,为保障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各培养单位需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我校研究生教学相关安排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将于2月20日(周一)正式上课,执行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
二、学生返校后,按线下教学方式开展教学工作。如届时受疫情影响,随时调整为线上教学。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教学管理主体作用,发挥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负责制定本学期教学方案,对教学进行督导检查,保证教学质量。
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制定专业课程教学工作方案,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等公共课程开设学院还需制定公共课程教学工作方案。
五、各学位点主任审核、把关,各培养指导分委员会主任负责监督,提前筹划部署,切实做到将授课任务安排到具体教师。
六、相关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2月17日前将本学期课程置入到研教系统,每门课程开课前完成学生选课工作。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2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专业课课程统计表》。学术型研究生课程统计表报培养科,刘珺yjscxwk@imnu.edu.cn;专业学位课课程统计表报专业学位办,楠玎twnanding@imnu.edu.cn。
(三)所有老师和学生在开学期间都要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特此通知
附件: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专业课课程统计表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