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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0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适应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

(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遴选依据

本次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发[2022]47号)、《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发[2022]4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遴选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坚持按需遴选、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学科实际需要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和推荐。

(二)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按一级学科申报,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按专业学位类别申报。

(三)初次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只能申报学术型导师或专业学位导师中的一个类别,不允许兼报。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根据类别填写附件3、附件4和附件5中的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准备个人近五年(自201711日起至今)的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原件由各学院负责审核。科研成果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前面有目录索引,排列顺序为:科研项目、论文、科研(或教学)获奖、专著、专利等。其中,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页和文章的全文,著作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和正文第一页,由各学院审查属实后加盖学院公章;科研项目、获奖、科研经费等相关证明材料,均需经学校科技处予以认定并加盖公章;教学成果获奖由教务处负责审核并加盖公章;研究生培养、学位论文抽检情况及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由研究生院负责审核并加盖公章。

2. SCISSCICSSCICSCD等各种索引收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将收录证明附在论文前面。

3.申报人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由学院负责审查。申报者本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以其资格证书为准。

(二)各学院将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和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对申请人的各项条件进行审查,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915日前填写附件6(包含三个工作表)连同附件3-5纸质版报送至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评。

(三)各学院同时将审查材料电子版(附件3-5)和公示截图发至yjscpyk@imnu.edu.cn

(四)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920日前,将评选结果按类别汇总并填写附件6,与附件3-5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并报送至研究生院,附件6电子版发至yjscpyk@imnu.edu.cn

联系人:韩燕 联系电话:13948110323

特此通知

附件:1. 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2. 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3.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

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

5.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

6.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人员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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