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内蒙古师范大学第十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刘振会等7人博士学位。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博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及其论文题目向全校公布并进行为期3个月的公示。凡有异议者,请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对提出异议者我们将严格保密。
博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联系电话:4393150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