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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与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2-03-2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与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内教研函[2022]12号,以下简称《通知》),我校将开展2022年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和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各相关培养单位,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2年4月2日前将各类型申报(考核)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赛罕校区行政楼414),电子版发至fanlei@imnu.edu.cn。

联系人:范磊  电话:4393177 13948415050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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