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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10]      

各培养单位: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 的工作安排,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专家库年度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我校2022年度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按照《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要求,专家库在各培养单位推荐专家的基础上建设组成。推荐的专家应为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报送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三部分: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二删除因不适宜继续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而不再推荐的专家;三对已在库继续推荐的专家有关信息根据实际进行修改与补充。报送与更新的内容包括专家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信息和学术信息等,具体信息、对应数据库字段及详细说明见《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见附件)。

三、报送方式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按照附件的要求填报信息,与2022年3月20日前将专家录入汇总表发送至微信:13948110323。

联系人:韩燕 联系电话:13948110323

特此通知

附件:《专家库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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