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关于对2021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进行公示的公告

[日期:2021-12-2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加强对研究生科研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教育部科技部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科技〔2020〕2号),参照《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2013年修订),研究生院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经学院申报、研究生院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拟对《人际关系与自我调节》等81项研究生科研成果予以奖励,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如有异议,请致电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话:0471—4393177。

特此公告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拟奖励名单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20日

  • 阅读次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