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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寒假期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0-12-16]      

内师研发[2020]23

各相关培养单位:

寒假将至,为保证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培养单位根据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在寒假期间(2020年1月11日—2月28日)内完成相关教学内容,累计授课时间不得少于2周。

2.寒假期间的授课形式可以采取网络授课和面授授课,具体教学方式由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具体安排落实。如若采取面授形式,请做好新冠疫情的防控工作以及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切实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3.各培养单位须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开设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于2021年1月7日前报研究生院公共教学部。若本次不安排教学工作,也须提交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说明材料。

4.各培养单位请认真填报《研究生报到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到liuzg@imnu.edu.cn邮箱内。并将本次授课安排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通知学生及时选课并通知任课教师于3月15前将课程考核成绩录入系统。

特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开设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情况登记表

附件2:研究生报到情况统计表

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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